2017年4月,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网警部门接获通报,指有两名黑客分别入侵了位于南宁市江南区的两个政府网站,并利用其服务器进行“挖矿”活动以获取虚拟货币谋利。经过一系列侦查工作,警方于6月1日采取行动,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和李某,并在其住处查获作案用电脑。尽管二人采用相似手法作案,但他们彼此间并不相识,且由于采取随机扫描方式寻找网站漏洞,对于攻击的目标并未特别选定。鉴于林、李二人行为尚未造成重大损失,并积极配合调查,警方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此案例提醒公众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勿非法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

两男子广撒网“挖矿”竟入侵政府网站

2017年4月,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网警部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的线索通报,在网络巡查中发现两个政府网站遭受入侵,且入侵行为均发生在南宁市江南区。接到线索后,网警部门立即展开调查。

经过进一步的调查,民警发现两个网站都遇到了相同的问题,嫌疑人运用黑客手段入侵了网站服务器,利用服务器进行“挖矿”,也就是在网上寻找虚拟货币,再将虚拟货币拿到平台上交易,赚取利润。

在分析研判各项线索及前期摸排后,民警确定了嫌疑人林某、李某,决定对该二人实施抓捕。

6月1日6时许,江南公安分局网警部门、行动队、刑侦一大队在网安支队的支持下联合行动,分两组同时出击对两个目标实施抓捕。第一组抓捕组在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某小区成功抓获嫌疑人林某,当场缴获两台用于作案的电脑,在民警找出其电脑上留存的相关证据后,林某很快就交代了其作案行为。第二组抓捕组在南宁市江南区沙井镇某村顺利抓获李某,同时查获李某用于作案的一台电脑,在民警摆出相关证据后,李某也很快交代了其作案行为。

经调查,林、李二人虽使用相同的作案手段入侵政府网站,但互相并不认识,且因为随机、大规模地扫描网站寻找漏洞,对自己曾入侵政府网站并不知情。二人均在网上听说虚拟货币可以赚钱,便萌发了利用网站服务器运行“挖矿”工具寻找虚拟货币的念头。于是,两人各自从互联网搜索下载相关软件,一旦发现漏洞,就自动上传一套“挖矿”工具到该网站服务器,利用他人网站资源替其个人进行“挖矿”,所谓的“挖矿”就是利用网站服务器替其搜寻、收集一种虚拟货币的行为。“挖矿”成功所得的虚拟货币自动转入其个人事先设置好的账户,最后其再将获得的虚拟货币放到虚拟平台交易卖出,从而获利。

因林某、李某的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且能主动交代问题,虚心改正,民警对两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民警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9条第一项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入侵计算机系统,造成危害的,处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5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入侵网站的行为触犯到以上法律,将会受到相应处罚。警方在此提示,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