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值得注意的是,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被列入淘汰类产业。意见稿分为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个类别,其中淘汰类主要涉及不符合法律法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技术和产品。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被明确标注为需立即淘汰的项目。此类活动因高能耗特性,此前多部署在电力资源丰富的地区如四川、云南等地。例如,比特大陆的产品“蚂蚁矿机”S15在连续运行24小时的情况下,每月耗电量可达1149度。2018年11月,部分地区已对虚拟货币矿场采取停电整改、税务检查等措施。本次征求意见期为2019年4月8日至5月7日。

一台普通“矿机”月耗电上千度  国家发改委明令淘汰“虚拟货币”挖矿

每经记者:刘永生 每经编辑:姚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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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就《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值得关注的是,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生产过程)名列淘汰类产业之中。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浏览发现,意见稿由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个类别组成。其中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而在淘汰类项下“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栏目内,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生产过程)赫然在列。

意见稿还特别注明,“条目后括号内年份为淘汰期限,淘汰期限为2021年1月1日是指应于2021年1月1日前淘汰,其余类推;有淘汰计划的条目,根据计划进行淘汰;未标淘汰期限或淘汰计划的条目为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据此,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正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项目。

“挖矿”是虚拟货币“开采”的过程,实际上是通过专用“计算设备”投入算力进行“解题”,在这一过程中需要耗费大量的电力,因此此前虚拟货币矿场多部署在我国四川、云南等电力丰富的区域。

以一台比特大陆普通产品“蚂蚁矿机”S15为例(产品尺寸:486×265×388mm ),该矿机标准算力为28TH/S,功耗为1596W。不停运转24小时,一天消耗的电量就达38度,一个月(按30天算)更是高达1149度,远超一个普通家庭的月用电量。

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的监管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此前已经报道,2018年11月,贵州和新疆等地的虚拟货币矿场被要求停电整改,接受税务检查和进行实名制的登记工作。另外,矿场还被要求签署公安部门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保障书。当时,《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国内某大型矿场求证,对方表示:“新疆这边2018年9月份已清理了兵团电,现在属于清理的继续。”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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