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表示中国对比特币“不完全”禁令
根据北京一家领先的仲裁组织发布的报告,比特币在中国的地位比普遍认知的更为微妙,并未被全面禁止。北京仲裁委员会指出,尽管存在限制性法律,但比特币作为一种本质上是商品的数字货币,其相关活动在中国并未被明令禁止。报告明确了可能违法的主要活动类型,如数字货币交易所和平台涉及法定货币兑换的行为,以及使用数字货币进行支付的情况。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比特币不能被视为法定货币或虚拟财产,但在不将其作为货币使用的前提下,其作为虚拟商品的活动并不受法律禁止。例如,在一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中,双方就比特币归还问题达成一致,将其视为一般财产,这种情况下交易被认为是有效的。
根据北京一家领先的仲裁组织的说法,比特币并没有被中国国家完全禁止,其地位比人们普遍认为的更为细微。
北京仲裁委员会表示,尽管中国有限制性法律,但与比特币相关的活动并未被禁止,因为数字货币本质上是一种商品。
委员会在一份报告中阐明了法律立场,列出了将违反法律的主要活动类型。该报告指定了使用数字货币兑换法定货币的数字货币交易所和交易平台,以及使用数字货币进行支付的其他实例。
但是,他们继续提出防止数字货币成为中国法定货币的相同法律,将数字货币定义为商品。
“总之,除了比特币作为法定货币从事的活动外,该州不禁止比特币作为虚拟商品的活动。”
“《民法通则》未对虚拟财产的延伸和内涵作具体规定,仅规定了对虚拟财产的保护必须由法律规定,并将虚拟财产的具体保护措施委托他人承担。法律。由于该国目前没有有关比特币的法律,因此无法将其视为虚拟财产。”
此外,由于比特币不是法定货币,因此不能参与非法交易。
“被禁止的交易包括使用比特币作为货币的交易。如果比特币不以货币形式从事活动,则不是国家禁止的交易。例如,在深圳国际仲裁法院裁定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中,双方就比特币的归还达成协议。比特币仅用作一般财产。因此,该交易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应是有效的。”